
僱主須知
在聘用求職人士之前,僱主應怎樣做?法例規定僱主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求職者可合法受僱。如果求職者不是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法例規定僱主必須查看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另外,根據法院判例,僱主有明確責任瞭解求職者在港的逗留條件及工作經驗,從而合理斷定該求職者是可合法受僱。若僱主未有向求職者作出查詢而僱用該等人士,法院有可能不會接納僱主已盡力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作為其免責辯護。 僱主亦須注意求職者是否已換領新智能身份證。 是否所有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均可合法受僱?是的。所有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均可合法受僱。 是否所有持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均可合法受僱?不是。不是所有持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均可合法受僱。 如何分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背頁載有「本證持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字樣。而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不載有有關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字樣。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如僱主有意聘用持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他們應怎麼辦?他們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以確保求職者可無須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的事先批准即可自由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同時他們沒有違反任何逗留條件。如聘用一名旅行證件/「電子簽證」上註明逗留條件為訪客、學生、僱傭工作或其旅行證件/「電子簽證」上載有「持證人不得從事僱傭工作」的逗留條件的人士,則須事先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方可。 可否舉出一些持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不能自由在港從事僱傭工作的例子?常見的例子是一名以從事僱傭工作身份獲准逗留的人士,例如根據輸入勞工計劃來港的外地工人和外籍家庭傭工。 如何識別輸入勞工和外籍家庭傭工?所有根據輸入勞工計劃來港的外地工人和外籍家庭傭工均持有W字頭或WX字頭的身份證。 如何識別並非持有W字頭或WX字頭身份證的外籍家庭傭工?外籍家庭傭工的旅行證件均蓋有中英文對照的入境蓋章或附有入境標籤清楚註明「不得轉換僱主」。外籍家庭傭工獲批發的延期逗留標籤/「電子簽證」也是中英文對照的。 我可否聘用訪客?不可以。 如何識別訪客的身份?一般而言,他們不應持有香港身份證。他們旅行證件上的入境標籤應有「訪客」的字樣。 如僱主聘用一名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士,有什麼懲罰?僱主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 如僱主沒有查閱求職者的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如他/她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話),有什麼懲罰?僱主最高可被判罰款1 5萬元及監禁1年。 如僱主對求職者可否受僱有懷疑,應該怎樣辦? 他們應致電入境事務處的熱線 2824 1551 或使用圖文傳真 2824 1166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anti_crime@immd.gov.hk。 僱主須查閱求職者證件法例規定,僱主與求職人士訂立僱傭合約前,必須先查閱求職者所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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