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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獎

諾貝爾獎爭議

諾貝爾獎成立百多年,雖然備受各界推祟,但仍一直受多個爭議所困擾,包括:

  1. 經濟學獎

    根據諾貝爾在1895年所訂立的最後一份遺囑,諾貝爾獎的領域共有五大項,但卻沒有經濟學。事實上,經濟學獎是1968年由瑞典國家銀行所額外增設,真正的全名是「瑞典國家銀行紀念阿弗雷.諾貝爾經濟學獎」。儘管經濟學獎的得主,和諾貝爾四大獎(除和平獎)的得主一樣,都是在每年十二月十日,於斯德哥爾摩音樂廳所舉行的授獎典禮中受獎,但諾貝爾獎的官方網站上卻明言:「經濟學獎不是諾貝爾獎。」

    對於瑞典銀行想盡辦法,也要沾上諾貝爾名目的作為,諾貝爾後人多半感到厭惡。諾貝爾的曾侄孫,彼得.諾貝爾,在四年前便曾嚴詞批評經濟學獎,稱它是一齣經濟學者所精心策劃的大騙局,想藉著魚目混珠的手法來提高經濟學者的聲譽。

  2. 沒有數學獎

    關於諾貝爾基金會不設立數學獎,其中有一個流傳較廣的民間說法是諾貝爾的妻子與一位名叫雷富勒(Mittag-Leffler)的數學家有外遇,所以諾貝爾本人強烈要求不設置諾貝爾數學獎。不過這個說法也被人指責顯然不實,因為諾貝爾根本沒有結婚。

  3. 各獎得主必須是三人以下

    諾貝爾獎的規矩:得主必須是三人以下,也產生過爭議,該獎項只是表彰在科學領域中有重大突破的個人和小團隊的。不過也有例外的是諾貝爾獎中的和平獎,分別在1917年,1944年,1963年頒發給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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