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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新的特首 - 曾蔭權

曾蔭權的《施政綱領》和參選理念

施政願景

施政理念

主要施政方針

  1. 建立和維繫良好的特區與中央關係
  2. 施政以民為本
  3. 提升管治能力
  4. 全方位發展經濟
  5. 建構和諧穩定社會
  6. 維護香港的自由、平等、法治和廉潔等價值
  7. 促進與國際社會的聯繫
  8. 鼓勵公眾參與政治

特區政府的施政綱領

施政願景

  1. 嚴格按照《基本法》, 貫徹「一國兩制」方針, 維護國家與香港的整體和長遠利益。
  2. 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 擔當內地與世界的橋樑角色。
  3. 建設一個安定繁榮、令港人引以自豪的香港。

施政理念

  1. 建立和維繫良好的特區與中央關係。
  2. 施政以民為本。
  3. 提升管治能力。
  4. 全方位發展經濟。
  5. 建構和諧穩定社會。
  6. 維護香港的自由、平等、法治和廉潔等價值。
  7. 促進與國際社會的聯繫。
  8. 鼓勵公眾參與政治。

主要施政方針:

  1. 建立和維繫良好的特區與中央關係
    1. 尊重「一國兩制」的原則和規範; 尊重中央的憲制權力;捍衛國家安全及主權與領土完整。
    2. 推動中央與特區的互信與合作, 促進雙方在經濟、社會、文化範疇的合作。
    3. 建立市民對特區和國家的自豪感和責任感。
    4. 促進市民對國家及民族的認識; 加強市民對《基本法》、「一國兩制」和中央對港政策的了解; 促進市民關注和認識國家在發展過程中所面對的機遇和挑戰。
  2. 施政以民為本
    1. 施政力求貼近民意, 符合民情, 以行政主導為基礎。
  3. 提升管治能力
    1. 重新檢視行政架構, 提高施政效率和質素。
      1. 邀請原政府領導班子的所有成員留任,以維持政策的穩定和連貫性。
      2. 強化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在政策統籌和協調上的角色, 鞏固問責班子的團隊合作,促進政策的順利推展。
      3. 在本年內重組行政會議, 加強行政會議的角色,邀請原行政會議非官方成員留任, 擴大吸納社會精英參與行政會議工作, 優化施政質素。
      4. 改善問責制,釐清問責官員和公務員的權責,加強對問責官員的支援,提高問責制的成效。
      5. 肯定公務員隊伍作為特區政府施政骨幹的角色,確保公務員隊伍廉潔和穩定, 且以高效率服務市民。
    2. 強化政府政策的穩定性、清晰性、連貫性和一致性,以確保政府政策符合香港的長遠利益, 避免製造政策混亂。
      1. 擴大由行政長官領導的策略發展委員會, 令委員會成為香港最重要的政策諮詢組織, 專注研究香港的整體和長遠建設方案。
      2. 檢視過去三年提出的施政綱領和項目,因應當前社會需要,定出優先次序,勾勒未來兩年重點處理和出台的政策項目。
    3. 與立法會建立更緊密夥伴關係
      1. 加強與立法會和各政黨的溝通,為政府開拓更廣闊和深厚的支持基礎。
      2. 加強立法會在制訂政策上的參與和角色。
    4. 提高施政透明度
      1. 加強向立法會匯報各政策範疇的最新發展。定期到立法會解答質詢。
      2. 定期與區議會溝通,加強地區對特區政策的認識和了解。
      3. 改善透過媒體發放政府資訊的安排,令市民更易掌握特區施政方向和措施。
    5. 廣納民意
      1. 善用特區諮詢架構網絡, 吸納各階層民意。
      2. 積極運用和開闢各類民意收集渠道。
      3. 堅持執行「六加六」任期原則,以廣納社會精英,令政府政策更能收集思廣益之效。
  4. 全方位發展經濟
    1. 堅持以經濟發展為施政重點, 奉行「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 實行「市場主導、政府促進」的方針。
    2. 奉行自由貿易、公平競爭原則,尊重私有產權和合約精神。
    3. 鞏固和強化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及中國的重要金融、貿易、旅遊、物流及資訊中心的地位。
      1. 締造有利的營商環境,大力吸引本地和外來投資。
      2. 透過教育及商業培訓, 提高市民兩文三語的能力, 有效應對全球化競爭。
      3. 大力吸引內地和海外精英來港發展。
    4. 以「背靠內地, 面向世界」為發展經濟的主要策略。
      1. 擔當國家與國際經濟體系的重要橋樑角色、提供優質和高增值服務為主調的經濟發展策略。
      2. 抓緊內地,特別是珠三角與泛珠三角地區經濟迅速發展的機遇,同時加強與內地大城市的經濟合作。
      3. 深化CEPA,加快吸引內地企業來港發展,推動「內地企業自由行」,以及強化人民幣業務。
      4. 擴大個人遊。
    5. 增加基建投資,創造就業,優化人力資源。
      1. 政府制訂公共政策時,以開拓本地就業機會為重要考慮。
      2. 增加基建投資,大力發展旅遊基建,推動新興行業、新技術和新服務,以增加不同層次的就業崗位。
      3. 重新檢視政府開支,透過提升政府效率、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調撥資源,加快公共工程建設速度,提供更多商機予本地中小企和專業人士。
      4. 增加教育、培訓與再培訓機會,提升本地勞動人口在經濟全球化環境中的競爭能力。
    6. 維持簡單低稅制,平衡財政預算,在經濟持續增長下考慮減低市民稅務負擔。
    7. 重環境保護,推動可持續發展。
  5. 建構和諧穩定社會
    1. 營造有利社會和諧穩定的環境,捍衛公眾利益、化解矛盾,縮小分歧。
    2. 重視和強化家庭的地位和角色。
    3. 維護社會的多元化和提高包容性。
    4. 不斷開拓個人發展的機會和選擇的空間。
    5. 促進市民健康及生活質素。
    6. 致力中外文化交流,推動文化發展。
    7. 在共同負責任的基礎上與社會不同界別組織建立夥伴關係。
    8. 關懷照顧老弱傷殘;在尊重自力更生的基礎上,協助有工作能力的人自食其力,致力避免產生個人對社會與政府過分依賴。
    9. 維護勞工權益,包括打擊非法勞工、嚴懲惡意破產逃避僱主責任的個案、繼續討論最高工時及最低工資以尋求社會共識。
  6. 維護香港的自由、平等、法治和廉潔等價值
    1. 維護市民享有的各種自由。
    2. 堅持以公平原則施政,不偏不倚地對待各方利益,確立政府為香港的整體與長遠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地位。
    3. 確保機會均等,特別是教育機會均等。
    4. 鞏固香港廉潔奉公的文化。
    5. 捍衛法治,維護司法獨立。
    6. 保障市民享有的人權和各種基本權利。
  7. 促進與國際社會的聯繫
    1. 充分利用「一國兩制」優勢,突顯香港在中國的獨特地位,強化香港在國際上的聯繫,藉以提升香港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和競爭力。
    2. 加強統籌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在國際社會推介香港的工作。
    3. 鼓勵、協助或聯同民間組織、私營機構和非政府組織強化在國際社會事務上的參與。
  8. 鼓勵公眾參與政治
    1. 在尊重中央政府對香港政制發展的憲制主導權的基礎上,循序漸進發展政制,以最終達致普選目標。
    2. 為配合政制循序漸進發展,裝備社會人士更全面參與政府事務,會朝著開放參與、強化參與和尋求共識的方向,鼓勵社會人士參政、議政,體現民主發展精神。
    3. 研究從各階層培養參政人才,為「港人治港」奠定更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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