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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老人福利

根據政府統計處2011年的人口普查報告顯示,香港65歲以上長者數目達941,312人,佔全港人口的13.3%,即每10個香港人當中,就有1位是長者。報告又提到,由1961至2011年的40年間,每年長者人口的平均增長率有4.8%,比每年總人口的平均增長率 (1.6%) 高出三倍,可見香港人口老化的速度不容忽視,老人的福利政策愈受公眾關注。

以下是香港主要的老人福利:

  1. 高齡津貼

    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於1973年推出 (當時稱為老弱津貼),供65歲或以上長者申請。65至69歲長者須經過入息審查,70歲或以上長者不需經過審查,每月可得約港幣 $1,000-$1,200 的津貼。2013年4月起至今,因「長者生活津貼」推出,高齡津貼只津貼70歲或以上長者。同年10月,政府推出「廣東計劃」,讓長期居住內地的合資格香港長者,獲得高齡津貼。截至2014年6月,申領高齡津貼的個案有192,496 宗。

  2. 長者生活津貼

    2013年4月,政府推出了津貼額更高、須作資產審查的「長者生活津貼」。65歲或以上長者,只需作簡單的入息及資產申報,便可獲發港幣 $2,285 的長者生活津貼 (取代高齡津貼)。如果70歲或以上長者申報後,未能符合資格,仍可自動獲得約港幣 $1,000-$1,200 的高齡津貼 (生果金)。截至2014年6月,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個案有418,592 宗。

  3. 長者卡計劃

    社會福利署於1994年4月推出長者卡計劃,目的乃推動香港市民尊敬及關懷長者,並為長者提供一個普遍獲得承認的年齡證明,方便他們享用政府部門、公共運輸機構 (例如長者八達通卡) 及各商號提供的優惠票價、消費折扣和優先服務。長者年滿65歲則可以申請,首次申請免費,亦不須每年續證,每補領一次須付港幣 $22。

  4. 長者住屋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香港房屋協會均有提供專為長者而設的特別住屋單位。房委會為長者提供的租住公屋,主要分為兩種,第一種是長者住屋,設有舍監服務,提供共用和休憩設施。另外設有小型獨立單位,備有防滑地磚和推杆式水龍頭等適合長者需要的設備。房協則以優惠租金提供約900個年長者居住單位予合資格的長者。

    另外,房委會亦設立三個優先編配公屋計劃予長者,分別供獨居長者、兩名或以上願意共住的長者,以及選擇與年長父母或受供養的年老親屬共住的人士申請。

  5. 安老事務委員會

    安老事務委員會於1997年成立,主要職責是向政府提供建議,制訂全面的安老政策,成員包括從事安老服務及其他界別的專業人士、學者和地區領袖。職權範圍包括:

    1. 就制訂全面的安老政策,包括與老人在護理、住屋、經濟保障、醫療衞生、心理、就業,以及康樂等方面的需要有關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
    2. 統籌各項安老計劃和服務的策劃和發展工作,並在考慮人手、財政和其他可用的資源後,向政府建議實施的先後次序;以及
    3. 在落實各項安老政策和計劃時進行監察,並向政府提出建議,確保達到既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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