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話題

恐怖襲擊

恐怖主義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雖然各大媒體經常以恐怖主義、恐怖襲擊、恐怖份子等詞語形容不同的襲擊事件,但即使不同國家及法律對這些名詞都有不同見解,而我們可以從一些有權威的組織及專家中了解他們的真正意思。

雖然聯合國一直無法為各國統一出恐怖主義的定義,但聯合國秘書長於2004年報告恐怖主義是「意圖向平民或非戰鬥人民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以達到恫赫人民或脅迫政府實行或取消某些行動」的行為。大會亦一再強調恐怖襲擊「企圖引起公眾恐慌的犯罪行動,不管是個人還是團體為追求政治目的而從事這些行為都是不可接受的,不管其背後的性質是政治、意識形態、哲學、種族、宗教等都不能使之合法化」。

著名恐怖主義研究專家布魯斯.霍夫曼則認為恐怖主義以政治為目的,試圖恐嚇對方作出暴力行動或實行該暴力行動,使受害者及身邊的人做成長遠的心理影響,而行動是由有系統的組織指揮。這些恐怖組織多以極端份子組成,由於他們充滿仇恨,但力量卻又不足以正面對抗他們所仇恨的對象,於是採取襲擊對方平民的不對稱戰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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