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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

劏房的安全問題

劏房改建通常不涉及樓宇結構改建因此大多不用向屋宇署申請,但改建時業主經常都會忽略了一些安全標準,因此劏房住客遇到事故時將非常危險。

「劏房」主要引致的安全問題包括違反大厦公契要求、未能符合有關政府部門的法例及相關之工作守則或要求包括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耐火結構守

則和火警逃生途徑守則、改變樓宇用途、光線不足及通風要求、天花牆壁滲漏水、渠管排污衛生情況與及因電線和電錶胡亂接駁導致短路而引致的火警風險等。

近年牽涉劏房的意外眾多,包括以下數宗個案。

2010年1月,土瓜灣馬頭圍道45J號唐樓倒塌,造成四死兩傷慘劇。肇事唐樓被改建成多個劏房出租。不過,屋宇署認為,樓宇倒塌是因為「其中一條結構支柱受到外來力量的破壞」,否定劏房加重樓宇的負荷,造成倒塌。不過,屋宇署承諾加強巡查全港四千幢樓齡五十或以上的舊樓。

2011年6月,土瓜灣馬頭圍道一幢唐樓發生三級大火,造成四死十九傷慘劇。該唐樓十四個單位中最少八個為劏房單位,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劏房的安全問題。事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稱,一些劏房在建築上影響了走火通道,屋宇署一定會嚴厲執法,而當日有目擊者指出,違法劏房將原可通往後樓梯的逃生出口阻塞,令低層租客改走前梯,卻被濃煙焗死。

2012年8月,長沙灣一住宅改建成多間劏房,卻未有提升電錶用電量,疑近日天氣炎熱,住客多開冷氣機令耗電量大增,十五日午疑電表不勝負荷短路起火,冒出大量濃煙,幸住客及時逃出,未致葬身火海,消防員趕至迅即將火救熄,但因無電力供應,住客被逼暫時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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