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話題

台灣第一 ─ 陳水扁

偵辦大事記

在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嫌貪污及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今天偵查終結,以下是全案大事記:

5月20日,陳水扁卸任總統後,特偵組立即分案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並將陳水扁列為被告,成為台灣第一位被列為被告的卸任總統。

7月24日,陳水扁首度以被告身分接受訊問,由於檢察官低調進行,外界並不知悉。

8月15日,瑞士司法機關提供扁家海外密帳,特偵組立即分案偵辦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並於當晚第3度傳喚陳水扁說明。

8月16日,檢察官將陳水扁、吳淑珍、吳景茂、陳致中、黃睿靚列為被告,並將陳水扁、吳淑珍、吳景茂3人限制出境。

8月22日,特偵組檢察官前往陳水扁位於寶徠花園廣場的住處,就訊吳淑珍。

8月25日,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上午自美返台,特偵組下午傳喚2人到案,並將2人限制出境。

9月20日,特偵組收到新加坡司法互助資料,包括吳景茂在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等五個帳戶的資金流向。

9月25日,特偵組二度搜索陳水扁住家、辦公室等27處,將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列為貪污被告,並向法院聲押獲准,為本案第一位被羈押的被告。

10月2日,疑洗錢案,特偵組將吳淑珍友人蔡銘哲、蔡銘杰改列被告,並將蔡銘哲聲押獲准。

10月3日,國務機要費案,特偵組將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改列貪污被告,並聲押獲准。

10月7日,特偵組聲押吳景茂獲准。

10月15日,特偵組就洗錢案搜索昇恆昌公司等據點,並傳喚負責人江松溪等人到案,訊後飭回;就南港展覽館案,檢方聲押前內政部長余政憲獲准,原在押被告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轉污點證人,被檢方飭回。

10月21日,南港展覽館案,特偵組將吳淑珍、余政憲、郭銓慶3人,列為行賄、收賄罪的被告。

10月24日,查企業匯款案,特偵組以證人身分傳喚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說明。

10月28日,特偵組查龍潭基地開發案,搜索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住處等地,並將李界木改列被告,聲押獲准。

10月30日,查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侵佔機密外交款項案,特偵組搜索邱義仁住處等地,並將邱義仁聲押禁見獲准。

11月4日,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自監察院獲取新證據,將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改列貪污被告,並聲押禁見獲准。

11月11日,特偵組第5度傳喚陳水扁到案,歷經近6小時訊問後,檢察官以陳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陳水扁。

11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陳水扁羈押禁見,陳水扁被收押於台北看守所,編號2630。

11月13日,特偵組再度傳喚陳致中、黃睿靚說明,兩人同意簽署海外查帳授權書。

11月14日,查龍潭基地開發案,特偵組傳喚台泥董事長辜成允說明。辜成允指出,匯款蔡銘哲新台幣4億元是佣金,不是政治獻金。

11月15日,特偵組前往扁家第5度就訊吳淑珍,並以證人身分訊問陳幸妤。

11月20日,特偵組訊問陳鎮慧後,當庭釋放。

11月24日,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返台說明案情。特偵組訊後諭令1億元交保。特偵組聲請停押林德訓,台北地院裁定20萬元交保。

11月26日,特偵組第3度到扁家訊問陳致中、黃睿靚夫婦。

12月4日,特偵組傳喚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訊後飭回。

12月9日,特偵組聲請停押馬永成。台北地院裁定50萬元交保。

12月10日,特偵組第2度到台北看守所就訊陳水扁。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