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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節

工運歷史──由工運至民運的糾纏

在殖民時代,香港的工會身份一直得不到英國政府的認同,更不享有非牟利慈善機構的地位,故不符合資格申請私人和政府基金,維持自己的工作。因此,它們大多倚賴工會會員和知名人士的捐款,以及開拓自己的生意。早期許多工會因獲得工友捐款,購買了自己的物業,而近期成立的工會則倚賴聯會的財政和人力支援,大多數沒有會址。香港回歸中國後,工會的聯合會的認受性逐漸增加。它們開始發展分支的社會福利機構,以覓生存。若工會的聯合會(例如,工聯會)得到國家和知名人士的認同,便有利它們開拓新的生意和服務;倘若一個聯會矢志批判和改革政權的制度(例如職工盟),便很難得到「愛國人士和愛國機構」認同和支持,再加上,若香港的政治和文化環境沒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它的生存會更困難,於2006 年中,報紙刊載職工盟面對財政困難,需要支持者每月定期捐款給它。而這種由財權而起的「愛國」因素,便成為了香港工運漸與其他政治活動糾纏不清的導火線。

二次大戰前工運史簡述

在十九世紀中,中國飽受西歐列強的欺凌,而當時兩次的工人大罷工(1856 年及1884 年),均高舉著反帝反殖的旗幟。在兩次的罷工中,雖然港府大力鎮壓,拘捕罷工組織者,甚至出現傷亡事件,但由於整個運動均是由下而上的運動,故工人一直堅守立場,終令港府屈服。

至1925 年,上海發生「五‧三十慘案」,全國出現罷工、罷市、罷學。香港亦因應時勢,出現持續16 個月之久的「省港大罷工」。罷工先由海員發難,並迅速蔓延至其他行業,短短兩星期便有二十五萬人參加。「省港罷工委員會」發表罷工宣言,表示誓與帝國主義鬥爭,並提出八小時工作制、勞工保險、最低工資制、減租、勞工立法、政治自由、法律平等、普遍選舉等要求。再一次,香港工運顯出了其普遍性。

二次大戰後的工運發展

由於工人運動一直顯示著其力量,故戰後香港工人運動的控制權成為了國共兩黨的爭奪對象。1948 年,國共內戰結束前夕,港九工團聯合總會(工團會)及港九工會聯合會(工聯會,後易名為香港工會聯合會)分別在香港成立。前者為親國民黨工會而後者則為親共產黨工會。自此以後,香港工運的發展,一直被中國政治形勢所主導:工會組織己變成了為政治服務的戰略性團體。情況要到七十年代開始才有改變。

近二十年的工運發展

於1986 年香港勞工運動由兩大工會聯合會(包括香港工會聯合會( 工聯會) (1948- ),港九工團聯合總會(工團)(1948-) 及一些勞工團體(例如,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和勞資關係協進會))主導。時至今日,香港勞工運動則主要由四大工會聯合會發起,除了工聯會和工團外,還有香港職工會聯盟(職工盟)(1990-) 和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勞聯)(1984-) 。根據港大民意調查機構的統計,支持度較高的政治團體主要是工聯會和職工盟。工聯會有221 個屬會和贊助會,聲稱代表30 萬工人、職工盟則有85 個屬會,聲稱代表17 萬工人、勞聯則有59 屬會,10 個贊助會,總共有69 個成員,聲稱代表6 萬工人;工團則有50 個成員,其它資料則不詳。工聯會和勞聯在這方面的架構相近,大家皆有贊助會。

由1986 年到2007 年,工會的聯合會開始漸漸活躍起來,有些工會由聯席變成聯盟(如職工盟),但有些聯會(如工團)則在傳媒上減少出現。1992 年,天主教教區成立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在坊間又有一些有工運背景的女性組織者成立香港婦女勞工協會。以下是1986 年至2007 年,香港在五一勞動節所舉行的活動:

中央公積金

1986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由49 個獨立工會和勞工團組成的聯委會在遮打花園舉行燭光晚會,要求政府將五一訂為法定假期、設立中央公積金,爭取集體談判權,改善破產基金的法例及設立不公平解僱法例等。工聯會除了表達上述要求外,又呼籲擴大愛國愛港團結,促進安定繁榮等,但報章上,很少報導香港工聯會的慶祝活動。

1987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由141 個工會組成的「勞工界基本法聯席」草擬了一份聯署信要求政府研究設立中央公積金,確認工會的談判地位及將五一訂為法定有薪假期。工聯會主席鄭耀棠在慶祝五一的聚餐宣讀聯署聲明。另外香港僱員工會聯合會和勞資關係協進會也發表五一宣言,除了上述要求外,他們還要求爭取建立八小時的工作制度,傷殘人壽保險,訂立不公平解僱條例等。

1988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由17 個成員會組成的香港僱員工會聯合會( 現已解散) 發表聲明,呼籲工人繼續爭取設立中央公積金,修訂長期服務金法例。

輸入外勞

1989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越230 個親中、親台和獨立工會在大會堂發表聯合宣言,反對商界要求政府放寬輸入外地勞工,他們一致指出香港沒有勞工短缺。除此,他們要求立法規定五一勞動節為有薪假期,訂立長遠的,整體的勞工政策,全面檢討現行勞工條例,確立職工會的地位,認可集體談判權,及訂立勞工的退休保障制度。發起人是勞工顧問委員會的勞方委員及立法會勞工界代表。另外13 個勞工團體(由基督教工業委員會號召)則在尖沙咀中間道公園舉行五一團結大遊行,他們反對輸入外地勞工,反對廠商搬返大陸,剝削港人就業權利,沿途因更改遊行路線,更與警察發生衝突。

中國工運和民運

1990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報紙報導新自由派的勞工團體和民運組織,及親中的工聯會均有舉辦慶祝活動,「不過,無論在活動的形式以致表達的主題方面,它們均有迴異。」「前者是以街頭派宣言、集會及遊行,表達對勞工階層近期備受通脹及加風而起煎熬的關係,以及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參與去年民運而被補的內地工人的心聲;而後者則以酒會形式歌頌勞工階層在本港過渡期前後的貢獻,以及重提五十年不變等語調。」職工盟於1990 年成立,在90 年的五一勞動節,它於不同地區派發傳單。另外「四五行動」(它也成立於89 民運後)17 名成員到新華社香港分社抗議,要求中國政府釋放被補民運人士;而工聯會則舉行慶祝會,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長在酒會上表示,要保持香港五十年不變,先保持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不變;周南又表示「在港具悠久歷史的愛國工人團體---- 香港工聯會,在未來日子裡,有必要在廣大工人中,加強愛國主義的教育,增強國家觀念和民族感情,強調愛祖國和愛香港是密不可分。」1990 年7 月15 日工聯會鄭耀堂批評政府公佈的中位數工資,他認為僱主會將最低工資看成最高工資,拒絕加薪。

1991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職工盟與國際特赦協會舉行展覽會,晚上工盟則到新華社門外舉行燭光晚會靜坐,只有十多人參加,他們宣讀聲明,拉起「組織工會無罪」的橫額,要求釋放被補的中國的「工自聯」工人。另外「四五行動」十幾名成員也到新華社香港分社抗議,後與職工盟一起要求中國政府釋放被補民運人士。

反對輸入外勞

1992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職工盟及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等工會約30 名代表到港督府請願,職工盟的主題是「殺到埋身,豈能啞忍,輸入外勞,悲鬱難訴」,發言人宣讀宣言,呼籲打工仔團結起來,爭取合理工資的權利,充份就業權利,社會保障權利,維持生活質素權利及將五一列入為有薪假期。同時爭取工人就業保障聯席表示要求立刻停止輸入外地勞工,開展培訓課程和設立完善保障制度;香港工聯會七名代表則到勞工處請願,要求署方關注勞方失業問題。另一方面,工聯會晚上舉行酒會,要求為五一訂立法定假期,停止輸入外勞,制訂勞工政策,提供就業,轉業和再培訓機會及設立退休保障制度。新華社香港分社正副社長均有出席酒會。由於1992 年政府輸入外地勞工,所以全港職工會舉行代表大會表示反對繼續輸入第三批外地勞工,保障本地工人就業、爭取集體談判權、增加勞工界立法局議席,提升勞顧會的法定地位及將五一列為有薪假期。

1992 年9 月港九工團聯合會要求港督彭定康實行最低工資。

1993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港九勞工社團聯會與港九工團聯合會總會遊行到港督府請願,要求把五一列為法定有薪假期。而十幾名職工盟代表則遊行到新華社,要求中國政府容許工人成立獨立自主工會,保障工人集會結社權利。工盟把請願信放在門牌上便離去。

退休保障和栽員問題

1994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職工盟舉行花車巡遊,呼籲港府將五一訂為有薪法定假期,當天也有論壇討論設立「不公平解僱法」。香港工聯會則促請港府制訂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政策,為工人設立投訴途徑。另外勞聯及工團則到港府請願,要求把五一訂為法定的假期,放寬現行職工會條例規定,令工會可自由地參與外地勞工組織,並要求政府承擔老人退休金計劃供款。它們稍後到新華社請願,要求中國政府尊重國際勞工公約及訂立完善勞工法例。94 年5 月港同盟提最低工資保障本地工人的工資不受輸入外勞的影響。

1995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天主教團體的聯席要求設立最低工資點,四五行動則要求政府設立最低工資和失業援助金;工聯會則舉辦展覽和簽名運動,要求政府盡快實行「本地工人優先就業法」和「不公平解僱法」。職工盟則反對輸入外地勞工,認為外勞會搶走本地勞工的飯碗。工團也要求政府定立本地工人優先就法,及停止輸入外地勞工。

爭取工會的基本權利

1996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工聯會40 名代表向政府遞交十萬名簽名要求政府將五一列為有薪假期,職工盟則聯同街坊工友服務處等遊行到政府總部,口號是「捍衛就業權 團結反對剝削。」,街坊工友服務處和天主教團體又要求保障員工就業權,反對僱主向員工無理解僱。

1997 年7 月1 日。香港正式回歸中國。

1998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工聯會40 名代表向政府遞交7 萬名市民的簽名,要求政府增加就業機會,設立失業援助金和停止輸入外地勞工;職工盟、街坊工友服務處和天主教團體舉行遊行,約有一百人聚集政府總部,要求恢復被廢除的勞工法例( 包括集體談判權和組織工會權) ,又要求設立最低工資和失業援助金。

1999 年五一勞動節正式成為法定有薪假期。同年職工盟提最低工資。

失業、外判、低薪、欠薪、邊緣工友

1999 年五一勞動節,工聯會則動員1000 名人士舉行慶祝「五一」勞動節集會,以歌唱及活報劇的形式表達本港工人長期致力爭取「五一」為法定有薪假期的歷程。它又促請政府推行「就業優先」的經濟發展策略,以創造就業、追求高就業為首要目標;職工盟則動員300 名人士參與五一遊行,高呼「反失業、抗減薪、保飯碗、衛專嚴」口號,提出八項要求,包括立法確立集體談判權及罷工權﹔設立最低工資制度﹔反對以合約制聘請公務員﹔增加政府開支,創造就業機會﹔設立失業保障﹔制訂反歧視工會條例﹔反對政府服務私有化﹔立法禁止年齡歧視﹔以及減低交通費和能源收費。

2000 年五一勞動節,工聯會舉辦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強積金權益墟,增加工人對強積金計劃的認識。職工盟以「安穩工作、合理工資」為行動口號,動員600 人參與行動,要求﹕(一)設立最低工資,爭取八小時工作制;(二)政府應積極創造就業機會﹔(三)確立集體談判權;(四)反對政府服務外判;(五)反對社福服務一筆過撥款及製造假的公務員改革措施。於2000 年李卓人在立法會提出最低工資動議,除了勞工界別的議員,直選議員和功能組別議員均反對最低工資立法。

2001 年五一勞動節,工聯會曾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舉行酒會和「僱傭模式與僱員權益保障」論壇,要求政府修定僱傭條例。職工盟和多個團體動員一千三百人遊行反對「外判化、散工化、貧困化」和要求訂立最低工資。

2002 年五一勞動節,工聯會在維園舉行職業招聘和互助自強的集會,而職工盟則照舊遊行要求設立最低工資和規管工時,有五百多人參與。

2003 年五一勞動節,工聯會500 名成員在遮打花園舉行「保障勞動權益者」集會,並遊行到政府總部要求政府加強執法,打擊欠薪和促請僱主遵守法例。而職工盟則舉行「官商勾結大無良」遊行,爭取「集體談判權、最低工資和工時限制。」,有五百多人參與。

2003 年7 月後,工聯會在五一勞動節的活動似乎開始改變,多用動員和遊行的方式加強對政府的要求,突出它在工運的位置。而職工盟則以一貫的方式,用動員及遊行方式針對及嚴厲批評政府和大商家。

2004 年立法會選舉後,工聯會全力要求最低工資立法。

2004 年五一勞動節,工聯會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題為「創就業 增工資 反對無償工時」的「五一」集會,有一千多人遊行至政府總部,向政府反映僱主侵害勞工權益的情況,並促請政府創造就業,加強執法;而職工盟則舉行「抗議官商勾結」的爭取勞動保障遊行,遊行人士批評「政府不理工人死活」「反外判,反散工化」,又反對人大就基本法釋法,遊行有一千八百人參與。2004 年10 月立法會提出立法規管工資及工時,泛民主派,民建聯,和工聯會支持動議,但在分組點票及自由黨、泛聯盟和部份議員反對下,該動議遭否決。

2003 年7 月1 日後,職工盟提民主工運

2005 年在「五一」勞動節前夕,工聯會聯同三位勞工界議員和六名勞顧會勞方代表(「三加六」)舉行集會遊行,要求製訂最低工資、標準工時,訂立集體談判權,解決在職貧窮,反外判反私營化帶來的剝削,以及合理加薪。與以往行動只批評僱主的問題有點不同,今次行動隱含針對政府的意向。是次遊行約有三千人參與。在5 月1 日,職工盟則除了透過遊行爭取上述工聯會提出的六大訴求外,更爭取民主普選,以助爭取勞工權益,它的主題是「飯碗保障、掃走貧窮、共享繁榮及民主普選」,它界定此為「五一民主工運大遊行」。遊行參與者約有二千人。

2006 年「五一」勞動節,除了酒會外,工聯會聯同多個屬會代表(100 人) 在中環皇后像廣場集合,然後遊行到政府總部,要求政府盡快立法制定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它批評部份僱主蓄意剝削外判清潔工及保安員,迫工人無償超時工作、隨意壓低工資。職工盟則動員二十多個團體和兩個外傭團體,約二千人參與遊行爭取最低工資、標準工時、合理加薪及反對外判。

2007 年的勞動節,無論是工聯會,還是職工盟,它們最核心的訴求是爭取立法最低工資,規管工時,檢討外判制度和保障兼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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