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與執法
香港警務處
- 2025年11月27日,香港警方就大火拘捕三名涉嫌誤殺的男子,分別是負責大維修的承辦商「宏業建築」的兩名董事何建業和侯華建,以及工程顧問黃忠基,並到涉事公司位於新蒲崗的辦公室檢取文件搜證。之後多人陸續被捕,在12月2日時已拘捕15人。12月3日,警方表示再就大埔火災案件拘捕6人,全來自消防裝置承辦商,涉嫌向消防訛稱宏福苑維修期間,不會關閉警鐘,其中5人繼續被扣查,1人獲准保釋。12月4日,警方指有其他屋苑的大維修棚網與宏福苑一樣報稱由「山東宸旭化纖繩網有限公司」製造,檢測證書疑涉造假,已經立案調查,並相信會有更多同類案件。12月24日,表示以涉嫌誤殺拘捕外牆工程分判商負責人。

警方將姓侯董事押返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寫字樓搜查)
- 11月29日中午,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約600名人員抵達屋苑,搜索遇難者遺體、狀況以及身邊財物等。12月2日,警方開設10條調查熱線,用以供擁有與宏福苑大火有關的照片及影片的市民聯絡。12月3日完成大廈內部搜索,期間發現遺體。同日派出約300名成員到外圍搜索。12月6日,開始清空附近的雜物。
廉政公署
- 廉政公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是否涉及貪污。2025年11月28日,廉政公署拘捕大維修工程顧問公司4人、棚架工程分判商3人和1名中間人,並到所屬辦公室和被捕人的住所搜證,晚上再拘捕曾被警方拘捕、但已獲釋的工程承辦商3人。12月17日,廉政公署拘捕現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及前主席鄧國權。合共拘捕14人。

香港消防處
- 消防發現大廈外牆的保護網、保護膜、部分防水帆布、塑膠布燃燒後的火種蔓延速度及程度比合規格用料快而猛烈。而玻璃窗覆蓋的發泡膠板遇熱時火種蔓延迅速。警方和消防處組成聯合隊伍循刑事方向調查。2025年11月28日,消防處表示檢測發現宏福苑8幢大廈火警鐘處於開啟狀態,但沒有聲響。12月3日,則表示確認宏新閣的火警鐘曾在大火期間有聲響。3月承辦商人員依規定年檢時的結果顯示,宏福苑的消防設備合規。12月4日的報道指出,機電工程署及消防處主導的調查聯合隊伍初步調查後未發現起火位置的石油氣管道受損。
- 自2024年12月起,消防處沒有收過任何有關宏福苑火警鐘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
屋宇署
- 2025年11月29日晚上,屋宇署下令由「宏業建築」承辦的28項私人樓宇工程項目暫時停工,需接受獨立安全審核,並由署方決定復工安排。
初步調查結果
- 2025年11月28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召開記者會,楊恩健證實八座大廈火警鐘不能有效運作,消防將採取行動。
- 2025年12月1日,政府在記者會上表示,經2日抽樣化驗的結果顯示,在宏福苑20個不同地方採集棚網樣本,發現在宏泰閣、宏道閣、宏仁閣、宏志閣,共有7個分佈在高、中、低層不同地方的樣本,未達到阻燃測試標準。
- 廉政專員胡英明指出,經初步調查後認為承辦商在2025年7月颱風韋帕吹襲後更換了一批未達阻燃標準但較便宜的防護網,面積約7.5萬平方米。10月18日中環華懋大廈3級火發生後,則因害怕被抽查,而再購買一批共3700平方米合阻燃標準但較昂貴的防護網,把它們安裝在竹棚的底部,同時使用合格和不合格的防護網瞞過檢測。鄧炳強指它們跟發泡膠板一起加大了火勢。
- 此前原本初步調查及化驗結果顯示,大廈外圍使用的棚網和保護網初步化驗結果顯示達到阻燃要求。此外,貼在窗外的發泡膠板被證實是高度易燃材料,火勢由宏昌閣低層棚網引燃後,迅速蔓延至發泡膠板,導致火勢經窗戶爆破後蔓延至室內,造成室內外同時起火。在更新報告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解釋,當時符合標準的取樣來自火勢未有波及的位置,而後續取樣包括需要消防人員爬出窗外、較難取得樣本的位置,由此發現兩次取樣之間的標準合格程度存在偏差,強調會繼續作深入調查,同時他相信,棚網未達阻燃標準、加上發泡膠導致大火蔓延,懷疑有人將不合格的棚網混入合格的棚網使用。有棚網銷售商指此舉俗稱「溝網」,並表示不感到奇怪,認為業內一般都重價錢輕質量。他又指質素太差的棚網可憑觸感或肉眼分辨,不阻燃的非常輕,而阻燃的孔洞亦會更細密。
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
- 2025年12月2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宣佈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和相關問題,並將聯繫司法機關,邀請一名法官主持委員會的工作和研究詳細工作範圍。與依據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而具備法定權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不同,「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權力,其運作模式與2003年屯門公路雙層巴士墮坡事故及2018年大埔公路雙層巴士翻側事故發生後成立的檢討委員會相近。李家超又表示會從8個方面對是次大火所揭示的疏忽與失誤作出檢討及系統性改革,包括:樓宇維修工程之施工安全;工程之利益及角色衝突、合謀串通;工程物料之檢測驗證;各政府部門及其他獲授權監管人員之責任與角色;圍標貪污、不當招標;消防系統之監督;釐清大火中上列問題之責任;法例及懲罰的阻嚇性是否足夠等。
- 12月12日,李家超宣布委任法官陸啟康成為獨立檢討委員會主席,陳健波及歐陽伯權成為委員會成員,預計檢討報告9個月內完成。同時表示委員會若有需要,可向他申請賦予它法定調查委員會的權力。

2025年12月2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宣佈成立「獨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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