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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友好協進會

政協簡介

「政協」的全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及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人民政協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臺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會議正式成立,於9月21日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會議,當時有660多人參加會議,涵蓋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名地區、人民解放軍、少數民族、國外華僑、宗教界人士等46個單位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具有十分廣泛的代表性。

全國政協的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一般在3月份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為期約11至12日。剛於2017年3月召開的全國政協會議,為第十二屆全國政協的任期內 (2013.3-2018.3)。

關於國家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重大問題,都在人民政協進行協商。政協的成員亦可以通過調查研究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政協委員的權利包括:

  1. 政協會議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對政協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3. 通過政協會議和組織充分發表各種意見、參加討論國家大政方針和該地方重大事務
  4. 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5. 對違紀及違法行為檢舉揭發、參與調查和檢查
  6. 有聲明退出政協的自由
  7. 在受到警告或撤銷參加資格的處分時,可以請求覆議

政協委員的條件必須是年滿18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委員要密切聯繫群眾,瞭解和反映群眾的願望和要求,並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政協組織依法維護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民主權利。政協委員的義務就是要遵守和履行政協章程以及政協會議作出的決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簡稱「全國政協常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的常設機構,由全國政協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和秘書長組成,負責主持會務。第十二屆 (2013至2018年度) 全國政協常委有299人,全國政協主席為俞正聲,並有24位副主席。香港的政協委員合共204位,包括2位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及梁振英) 以及16位全國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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