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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政局

泰國歷史沿革

王朝更替

泰國古稱「暹羅」,大約4萬年前,舊石器時代已有人類居住。受印度的文化和宗教影響,公元1世紀開始有王國出現。1238年,素可泰王國建立,於14世紀中葉由阿瑜陀耶王國(大城王國)取代。泰文化深受中國和印度文化的影響,18世紀華裔鄭信建立吞武里王朝;後來拉瑪一世掌握政權,建都曼谷,史稱卻克里王朝(曼谷王朝)。

列強侵擾

16世紀歐洲列強來到暹羅,直至19世紀末英國和法國分別在暹羅東西兩邊建立英屬印度和法屬印度支那殖民地。1896年,英法簽訂《關於暹羅等地的宣言》,將暹羅列為兩個殖民地之間的「緩衝國」,其後英法於1904年劃定勢力範圍:湄南河以東為法國勢力範圍,以西為英國勢力範圍。雖然暹羅沒有成為列強殖民地,但一直受到英法的諸多壓制。

君主立憲與戰爭

曼谷王朝的拉瑪四世(1851年至1868年在位)實施國家開放政策,至拉瑪五世(朱拉隆功大帝,1868年至1910年在位)借鑒西方國家經驗,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來適應殖民國家對暹羅施加的壓力。1925年11月,泰王拉瑪六世駕崩,由於沒有男性子嗣,所以他留下的遺詔任命其王弟拉瑪七世即位。

國王拉瑪七世即位不久後就遇上世界經濟危機(大蕭條),暹羅亦未能倖免。拉瑪七世當時為節省開支,解僱了大量的宮中勞力,引起了不滿,加上當時不樂觀的經濟形勢,最終導致了民黨(Khana Ratsadon)軍人在1932年夏天發動不流血的「六二四革命」,逼使國王組成君主立憲政府,將權力交給議會但保留王位,並在6月27日簽署和頒布了全名為《1932年暹羅憲法統治臨時條例》的臨時憲法,在臨時議員中選出了十五名委員組成國民委員會(內閣),接替臨時軍政府。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暹羅與日本結盟。1941年12月7日,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日本和暹羅簽訂《日泰攻守同盟條約》。1942年1月25日泰國宣佈向英美宣戰,當時日本將部份在緬甸和馬來亞半島北部佔領地割讓給暹羅。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投降,暹羅隨即在翌日宣佈「暹羅1942年1月25日對英美宣戰宣言無效」,暹羅的「宣戰無效」宣言被同盟國承認。1949年暹羅改名泰國。

軍政府統治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泰國成為美國在東南亞的主要軍事盟國。泰國亦是東南亞地區一個舉足輕重的國家;首都曼谷是該區域中國際化程度很高的大都會區。另外,泰國是東協始創國之一,亦在東南亞區內事務有積極的參予。

戰後的泰國長期實行軍政府獨裁統治,鑾披汶‧頌堪、沙立‧他那叻、他儂‧吉滴卡宗、江薩‧差瑪南及炳‧廷素拉暖等先後掌權。

1991年泰國軍事政變,軍方推翻差猜‧春哈旺、憲法和國會。其後泰國人民上街遊行,抗議軍方統治。軍方血腥鎮壓,迫使泰王介入。總理蘇欽達和示威人士領袖雙雙跪在泰王面前,承諾平息風波,示威始告結束,選舉和憲法也得到恢復,泰國開始民主化。其時泰國民主黨的川‧立派成為總理。

民主化時期

1998年7月14日,他信創建泰愛泰黨,並任黨主席。不到五年期間,泰愛泰黨合併幾個小黨,形成一黨獨大的局面。2001年2月的大選,他信以壓倒性優勢當選第23任泰國總理,泰愛泰黨在國會眾議院500席中取得248席,擊敗民主黨,成為第一大黨。2005年的大選,泰愛泰黨贏得500個議會席位中的375席,取得壓倒性勝利,他信成為泰國歷史上第一位任滿4年,並成功連任的民選總理。

2006年4月2日的議會選舉,遭到三大反對黨的聯合抵制,造成嚴重的政治危機。4月5日,看守內閣總理他信在內閣特別會議上指派副總理奇猜‧萬那沙提暫時行使看守內閣總理職責。5月8日,泰國憲法法院裁定,泰國選舉委員會在組織4月2日國會眾議院選舉中有「違法和違憲行為」,認為選舉結果無效,應重新舉行國會下議院選舉,他信繼續出任看守總理。9月19日,泰國軍隊乘他信總理赴紐約參加聯合國大會之機發動政變,宣布暫時廢除憲法。9月22日,陸軍司令頌提‧汶雅叻格林出任管理改革委員會主席。10月1日,管理改革委員會頒布臨時憲法並立即生效,管理改革委員會更名為泰國國家安全委員會。10月9日,以素拉育‧朱拉暖為臨時總理的臨時內閣宣誓就職。10月20日,臨時立法機構泰國國民立法大會成立。

2007年8月19日,就新憲法草案舉行全民公決,獲得通過。其後獲他信支持的人民力量黨在2007年泰國國會選舉中勝出。2011年7月3日,獲他信支持的為泰黨在大選中勝出,再次上台執政,英祿擔任總理。2014年5月7日,英祿因違法濫權調動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泰國憲法法庭宣判,看守總理英祿需即時下台,暫由軍政府接掌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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