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話題

北韓問題

核問題

北韓於1974年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隨後於1985年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1992年簽訂《保障監督協定》,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督並多次接受其核查。

美國從20世紀70年代起就關注北韓的核項目,1988年下半年,美國正式對國際宣稱北韓有可能正在開發核武器項目的信息,此舉立刻引起北韓當局的強烈反應和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2006年10月9日,北韓在咸鏡北道吉州郡舞水端裡一座360米高的山的地下水平坑道進行了一次地下核爆。造成一次規模3.6的人工地震,相當於800噸三硝基甲苯炸藥(TNT)爆炸產生的震度。10月14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關於北韓核試驗問題的第1718號決議。決議對北韓核試驗表示譴責,要求朝方放棄核武器和核計劃,立即無條件重返六方會談,並決定針對朝方核、導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相關領域採取制裁措施。

2009年5月25日,北韓再次進行了一次核試驗。6月12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1874號決議,對北韓再次進行核子試爆提出最嚴厲譴責,要求北韓立刻停止核武計畫及試射彈道飛彈,加強對北韓的經濟制裁,並授權各國可攔檢北韓的可疑船隻及貨物。

2013年2月12日,北韓進行了第三次核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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