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話題

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世代相傳,在各社區和群體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的互動中,被不斷地再創造,為這些社區和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從而增強對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只考慮符合現有的國際人權文件,各社區、群體和個人之間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順應可持續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

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 表演藝術;
  • 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
  •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 傳統手工藝。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