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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

女王的角色

政治角色

作為國家元首,女王有保護憲法執行的責任。在向內的職責上,女王在英國發揮國家職能中的一部分。例如主持國會開幕、批准樞密令、御准議會法案以及會見首相等等。在向外的職責上,女王代表英國接見外國大使和英聯邦高級專員,接待來訪的國家元首,並訪問海外其他國家,支持英國與世界各國的外交和經濟關係。伊麗莎白二世是英國史上出訪最多的國君,自登基以來已正式出國訪問了325次。

一般認為,女王在現行英國君主立憲制當中具備諮詢權、褒奬權及警告權。現時,女王在政治上仍扮演重要的角色,特別是在政治危機中,女王不得擁有個人的政治立場,而其職責之一是確保政局的穩定,在倒閣時選任能得到議會信任的首相而保證國家時時有政府首腦在任。具體而言,女王於政治上須扮演超黨派的角色,發揮穩定和平衡的作用。

幾乎每一位與她工作過的英國首相都給予女王極高的評價。自她登基的那天起她每天平均花三個小時在國事上,閱讀各大臣和唐寧街十號送來的文件。正因如此,她可以向首相提供許多有益的忠告,而首相也必須每週會見女王,這種會面是十分正式且嚴肅的。對首相來說,與女王的會面可能要比接受下議院質詢更加重要,因為首相給女王的彙報往往更加詳細、坦誠。即使是反對君主制的首相們也十分看重與女王的會面。事實上,每一任首相都對與女王的會面給予極高評價。前首相貝理雅就曾表示,女王的建議之所以富有價值,是因為她「過人的精明和對世界事務的獨特觀察」。

她與不同黨派中的許多政治人物都保持著友好的關係。輿論認為她最友好的首相是溫斯頓·邱吉爾、哈羅德·麥美倫和哈羅德·威爾遜。

女王是立法程序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她與上議院和下議院共同構成了完整的英國國會。所有國會通過的草案都必須經英女王御筆簽署才能成為法案。而法律上她亦有權否決法案,但是自1707年以來就沒有一個英國君主否決過法案。在每年新一屆議會開幕時女王會在上議院發表御座致辭,勾劃該年度的立法議程和她的政府政策,但是這些講稿都由她的首相與大臣們負責撰寫。

女王在行政上也具有代表性。女王在位期間,英國政府正式名稱為「女王陛下政府」(Her Majesty's Government),程序上雖由女王負責任命大臣,實際上依英國的民主憲政慣例,女王「聽從」首相的「建議」任命大臣、官員。在首相要求下,女王亦可行使解散議會的權力,以便進行大選,首相一職一般由下議院多數黨的領袖擔任,但仍須經女王任命(或「邀請」)後才成為新任首相,且英國政府並非向女王負責,而是向下議院負責、間接地向英國選民負責。在司法體制中,法庭以她的名義行事,政府亦以女王的名義提起公訴。

除了不介入國內政治,女王在官方外交場合也保持中立,極少在外交場合就自己的觀點發言,但會以高雅及含蓄的手法表達皇室的觀點及支持英國的外交,如在2015年款待習近平的晚宴上使用一瓶1989年的紅酒表達英國對中國人權的關注,女王在私聊時也會直接提及自己的看法,女王在2016年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與負責習近平訪英保安工作的倫敦警察廳高級警監德奧絲閒談,女王在私聊時批評中國官員對待英國駐華大使非常粗魯及無禮。

在英國法律中女王是一個自然人,也須遵守法律。但是女王作為國家元首,乃是國家的象徵及主權的體現,因而不被起訴或控告,究其是否能夠成為訴訟上之當事人則是未定的,在17世紀的英國革命期間,議會曾控告查爾斯一世叛國,但查爾斯二世上臺後,整個過程被宣告為非法。

作為君主,在英國乃至於其他英聯邦王國,所有的護照與駕駛執照都是以她的名義發給,因此她毋需使用護照,但外訪時仍需接受安全檢查。

軍事角色

女王擔任英國海陸空三軍的最高司令,是唯一能宣佈英國處於戰爭或和平狀態的人。無論在英國陸軍、皇家海軍和皇家空軍,均要求新入伍的官兵宣誓效忠女王。相對地女王亦代表了國家接受宣誓者的效忠及履行保障照顧所有軍人一切生活和困難,女王對所有武裝部隊有濃厚的興趣,無論是在英國和英聯邦。她承諾定期訪問軍方場所和船隻,以滿足在國內和海外的軍人和他們的家庭。女王本身亦曾在軍隊服務。

女王和其他王室成員會在武裝部隊中擔任各種榮譽職務。女王會與英國國防部各參謀長定期開會,亦透過她的國防事務秘書保持與軍方的聯繫。此外,當英國參戰時,軍人及其家屬往往喜歡寫信給女王,表示他們知道自己是在為英國和女王而戰。

社會角色

英國君主需要履行重要的社會和文化責任。女王的存在促進了聯合王國的團結和自豪感,使聯合王國穩定。此外,女王亦特別支持公共服務和志願部門。透過「定期走訪」,女王走到聯合王國的每一部分,代表著聯合王國的團結。

在國家有慶典或悲劇發生時,女王會代表國家致意。例如,在每年在戰爭死難者紀念日上致哀,或在慶祝活動上慶祝國家的體育勝利。女王還會主持「花園派對」邀請社會各種位置的嘉賓出席,其中大多數是社區慈善機構或公共部門組織的服務代表。女王還支持國民服務他人,並擔任各慈善機構的贊助人或主席。

在英聯邦及其他英聯邦王國的角色

女王除了是英國君主外還是大英國協元首,並出席歷屆大英國協首腦會議。雖然此職位並非世襲,但大英國協各國在2018年的會議後,仍認同下一任元首將由王儲查爾斯王子繼任。

女王也是其他十五個國家的女王,但由於她長期留在英國,她原則上不會、亦無暇參與那些國家的任何政治活動,女王會委由當地總理或國會「建議」的總督代替女王在當地執行職務,也因女王在那些國家沒有什麼實際角色意義,甚至會有民眾不知道她是自己國家的元首。

儘管如此,女王仍會參與這些國家的部分非政治活動,如在較年輕時定期出訪各國、為加拿大每位人瑞和每對鑽禧伴侶寫道賀的卡片、或聽從總理建議決定授勛制度,例如澳洲前總理東尼·艾伯特曾向女王提議恢復冊封澳洲勛位的爵級勛位,並授予王夫菲利普親王「澳大利亞勳章騎士」稱號,但成事後,艾伯特被認為觀念過時,引起廣泛諷刺。

正因女王只是英聯邦王國的象徵元首,缺乏實質政治意義,在女王不協調各屬國外交政策下,她在國際衝突中的角色顯得矛盾。如在1970年代美國入侵格瑞那達,她統治的牙買加等七國出兵助美國入侵同樣屬於自己的格瑞那達,英國政府表示反對出兵,此事被戲稱是「女王自己的政府反對一個效忠女王的軍隊入侵另一個由女王統治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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