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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醫療架構

醫院管理局簡介

醫院管理局是一個法定機構,根據《醫院管理局條例》於一九九O年十二月一日成立,負責管理香港所有公立醫院。醫管局是一個獨立機構,惟須透過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向政府負責,食物及衛生局局長負責制定醫療衛生政策及監察醫管局的工作。

醫管局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一日正式接管38間公立醫院及有關醫療機構,以及其屬下37,000名員工。目前醫管局轄下有一個總辦事處、41間公立醫院/醫療機構、48間專科門診診療所及74間普通科門診診療所(包括於二零零三年接管衛生署59間普通門診診所)。在二OO六/二OO七年度,醫管局轄下的病床超過27,600張,即每千人約有4張公立醫院病床,並聘用了約53,000名員工。在二OO八/二OO九年度政府向醫管局作出的經常性撥款為305億。

醫管局負責透過其醫護設施網絡,提供綜合性的中層及第三層專科醫護服務,以及醫療康復服務,並在75間基層醫療診所提供部分基層醫療服務。在二OO六/二OO七年度內,住院及日間病人出院及死亡總人數約有1,200,000人,急症室總求診人次約2,000,000次,專科門診總求診人次約7,800,000次,普通科門診總求診人次約4,800,0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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