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週記

五月二十九日

說到這個星期香港的城中熱話,一定非前政務司司長曾蔭權先生,宣佈決定參選行政長官,在五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下午,辭去政務司司長的職務的事件莫屬。自從上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因為身體不適而請辭以後,這個職位一直懸空。所以選出新的行政長官管治香港,實是理所當然。

就補選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任期的事宜上,中途當時出現不少小風波。社會上一部份的聲音質疑新的特首的任期,該是五年還是餘下的兩年。這個疑問惹來各階層人士,產生不同的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4月第十五次會議上行使釋法的權利,全票通過釋法草案。內容如下:『《基本法》第45條第3款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附件一第1條規定﹕「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根據本法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2條規定﹕「選舉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第7條規定﹕「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上述規定表明,2007年以前,在行政長官由任期5年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的制度安排下,如出現行政長官未任滿《基本法》第46條規定的5年任期導致行政長官缺位的情況,新的行政長官的任期應為原行政長官的剩餘任期﹔2007年以後,如對上述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作出修改,屆時出現行政長官缺位的情況,新的行政長官的任期應根據修改後的行政長官具體產生辦法確定。』整個風波才告平息。

隨著報名競選的日期越來越近,除了曾蔭權以外,另外兩位人士亦已宣佈有意參加選舉。他們分別是立法會議員,隸屬民主黨的李永達和有「潮州怒漢」之稱的詹培忠。他們若要參選,必需在2005年6月16日前取得不少於1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簽署。整個選舉委員會,由一個800人的代表組成,分別代表不同的界別。

宏觀三位有意參選行政長官選舉的人士,曾蔭權、李永達和詹培忠,他們都有一定的從政經驗,其中曾蔭權更是當中的大熱門。曾蔭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位財政司司長,亦是本港首位華人財政司。他在1967年加入政府,盡心竭力服務香港餘三十八年,因此對政府的內部運作非常熟識。在位多年,屢見奇功。在1998年香港金融風暴中,他擊退國際金融大炒家索羅斯,帶領香港人走出谷底,深具領導才能。他的弟弟是前警務處處長曾蔭培,一門兩傑為港人服務。據聞他的競選辦公室設在灣仔東亞銀行港灣中心,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擔任競選辦公室主任,金管局前副總裁陳德霖任秘書長。

自己是透過政協界別投身選舉委員會,成為其中一個選委。對上一次投票選舉特首,好像不是太久,眨眼便要再次投票。三個有意參選行政長官選舉的人士當中,自己覺得曾蔭權是最佳人選。早前更收到其辦公室的來電,希望爭取我對他的支持。當然還要待中央批准他的請辭和看他的政綱如何,才可以在2005年7月10日選舉日,作最後的決定。盼望新一任的特首能夠化解香港人的怨氣,為香港帶來新希望。